工地圍擋的標準附件要求是什么
1、在施工現場的條件下,將周圍的墻壁、宿舍墻壁等場所掛起并書寫,以體現企業精神,體現工地圍擋廣告時代的企業精神。
2、工地圍擋施工中使用的材料應確保護罩穩定、整潔、美觀。在市政工程現場,應根據工程進度設置圍欄,或按規定使用統一的連續屏障設施。
施工單位不得在柵欄外堆放建筑材料、垃圾和工程殘留物。在批準臨時占用的區域內,建筑材料、設備和設備應嚴格按照批準的區域和使用的性質進行儲存和傾倒。臨時區域的圍護應設置在1米以上。
城市建筑工地外圍圍蔽,遮擋物。起到一種美化,整潔,統一的作用。現在基本城市建設中,都會用來的。圍擋的高度一般在2米以上,常見的有2米,4米,6米和8米,或更高的12米等,圍擋表面和張貼該項目的效果圖和宣傳畫面等。或用于城市公益廣告。
3、在施工現場周圍建立連續封閉的PVC施工現場,并建立多層高層建筑的安全防護設施。
城市主體部分設置的圍欄、城市景觀道路、機場、航站樓、車站廣場高度不低于2.5m,其他部分設置的圍欄高度不低于1.8m。
圍擋應合理選址,避開強風口、江河岸邊、泄洪道旁和危房影響范圍,并不應建造在易發生滑坡、坍塌、泥石流、山洪等危險地段和低洼積水區域;當瀕臨江邊時,應根據設計驗算結果采取結構加強措施,并不宜與深基坑或高墻緊鄰
在遇到暗浜、松散填土時,應根據地基承載力要求進行地基處理或加固;同時應與高壓電線、壓力管道、壓力容器及易燃易爆場所保持的消防間距。
圍擋的搭設應嚴格按照設計和有關規范要求施工。所采用原材料、構配件等,應滿足設計要求并符合現行標準的規定,不得使用已被淘汰的產品。
圍擋在搭設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。砌筑砌體臨時用房和圍檔的施工單位應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,搭設活動板房必須由生產廠家或具有鋼結構資質單位負責。